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乐沙登废〔2024〕20号
乐山市沙湾区工商行政管理所名下不动产权证书因本单位声明遗失,向我中心申请作废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公告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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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不动产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面积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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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房产证号: 沙权(福)字第965号 |
乐山市沙湾区工商行政管理所 |
出让国有土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 |
179.85平方米 |
乐山市沙湾区福禄镇2幢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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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沙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