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文富因保管不善,将乐沙集建(1992)字第Ab0601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叶文富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