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区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要求,为保障脱贫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乐市财政〔2025〕46号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1544万元的项目分配情况向社会公告,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833-3442993
意见收集人:张宇, 电子邮箱:746343808@qq.com,
通讯地址: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农财股
附件:沙湾区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表
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
2026年1月6日
沙湾区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表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要求及时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区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1544万元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项目名称 | 单位 | 项目实施单位 | 衔接资金(万元) | 项目建设内容 | 备注 |
合计 | 1544 | ||||
沙湾区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农业农村局 | 847 |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中央资金 |
区自然资源局 | 国有林场 | 182 | 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 | 中央资金 |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农业农村局 | 515 | 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省级资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