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沙湾贵和兴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沙湾区福(禄)谭(坝)改建工程制梁场临时用地的申请》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乐山沙湾贵和兴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临时使用位于福禄镇干坝子村1组集体土地2.1550公顷(均为建设用地),四至界线以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二、土地用途为制梁场,使用年限为1年。如需延期使用临时用地,需在临时用地到期前3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
三、按土地复垦方案应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56.98万元。
四、你单位需按照临时用地批准的用途、范围、面积和时限使用,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
五、你单位必须严格落实临时用地恢复责任,在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中确定的复垦要求和标准做好复垦计划,及时拆除临时建(构)筑物,并在一年内完成临时用地复垦,将土地退还土地所有者。土地复垦验收通过后,你单位可向我局申请退回预存的土地复垦保证金。
此复。
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