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对沙湾区2023年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将采购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项目(产地环境协同监测)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采购人: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
4.预算金额:148000.00元
5.最高限价:148000.00元,超过预算和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项目清单及要求
1.项目清单及要求
完成74个产地环境协同监测点调查监测及采样、检测、数据录入、编制评价报告等任务。监测点原则上不做调整,如确需调整应在同一乡镇、同一土壤环境类型范围内进行,调整点位后资金使用必须控制在14.8万元内。
2.服务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432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2023年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3〕484号)等相关要求。
三、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能满足本次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供应商应具有相应营业执照。
7.供应商须提供采购单位所需的谈判材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营业执照;)
四、响应文件所需资料(格式见附件)
1.资格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4.业绩证明材料
5、项目清单及要求应答表
6.报价表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3月5日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乐山市沙湾区茶溪路13号)
六、开启
时间:2024年3月5日13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乐山市沙湾区茶溪路13号)。
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密封后在提交时间内送达,逾期送达、密封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准备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响应文件需规范制作,响应文件要求胶装,封面内容为:①谈判响应文件;②项目名称: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项目;③供应商名称(盖公章);④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⑤日期。
2.项目完成时间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3.付款方式
供应商完成沙湾区2023年开展产地环境协同监测项目全部任务后,提供相关报账资料到沙湾区农业农村局完善报账程序,方可支付项目款项。
4.其他
①.本项目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中标单位不得向其他人员透露,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售后服务:成立售后服务团队,接到业主通知,立即响应,及时完成项目内容,全权配合业主实施项目,并负责项目后期相关售后服务工作。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0833-3440211
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