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铜街子库区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养猪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及概要
项目名称:铜街子库区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养猪场项目;
建设单位:乐山市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
建设地点:乐山市沙湾区牛石镇安池村;
建设内容:按现代化和规模化生猪养殖场进行建设,新建养猪场1个,占地面积约15亩,年出栏量达10000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乐山市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乐山市沙湾区铜河中路123号;
联系人:蒋女士;
邮箱:444573400@qq.com;
联系方式:1365818984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名称:四川天和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605号4楼1至8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7711273864。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见上。
乐山市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
2026年8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