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九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1日至8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联系电话:0833-2150506;邮寄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
附件: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九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1日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九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第三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九项整改任务:环境风险突出,生活垃圾填埋场问题严峻。乐山市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10个,其中9个从未开展防渗衬层完整性监测,5个从未开展地下水监督性监测或执法监测。 |
整改实施主体 | 市中区、沙湾区、金口河区、峨眉山市、犍为县、夹江县、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党委和政府 |
整改目标 | 完成防渗衬层完整性监测,并按要求开展地下水监督性监测或执法监测。 |
整改时限 | 2025年10月 |
整改措施 | 1.2024年8月,完成夹江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衬层完整性监测;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衬层完整性监测;2025年4月底前,完成马边彝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衬层完整性监测;2025年8月底前,完成市中区、沙湾区、犍为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衬层完整性监测;2025年10月底前,完成金口河区、峨眉山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衬层完整性监测。 2.2024年12月底前,按规范要求完成市中区、沙湾区、犍为县、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监督性监测。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2024年8月夹江县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衬层完整性监测;2024年7月沐川县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衬层完整性监测,2024年11月峨边彝族自治县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衬层完整性监测;2024年12月马边彝族自治县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衬层完整性监测;2024年11月市中区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衬层完整性监测,2025年3月沙湾区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衬层完整性监测,2025年2月犍为县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衬层完整性监测;2024年8月金口河区、峨眉山市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衬层完整性监测。 2.市中区、沙湾区、犍为县、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已按要求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监督性监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