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沙湾区煤矿安全生产包保联系分工的公告

信息来源: 沙湾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10-16
【字体:大 小 】
分享到: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通知》(安委〔2024〕1号)《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关于推进落实安全生产“八条硬措施”重点工作任务坚决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川应急函〔2024〕176号)要求,现将我区煤矿安全生产包保联系分工信息予以公示。

序号

企业名称

包保联系人

职务

1

乐山沫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黄泥埂煤矿)

江筱辉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2

乐山市沙湾区协和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胜利煤矿)

伍  刚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提名人选

3

乐山市沙湾区金龟山煤矿

何  冀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