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我局于2024年12月26日在乐山铜之河大酒店一楼1号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沙湾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听证会,广泛听取了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本次听证会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人4人,分别为:区发展改革局局长谭俊波、区发改局副局长许攀、区发改局价格认定中心主任李应、区发改局物价管理股工作人员余坪洋,其中谭俊波兼任听证会主持人。听证会上,听证会参加人应到25人,实到25人,其中消费者代表11人,经营者代表2人,其他利益相关方1人,专家代表1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政府有关部门代表8人。另设旁听人员2人。会议由沙湾区融媒体安排记者报道。参会人员数量及比例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中关于听证会召开的规定。
听证会上,定价听证方案提出人向与会人员陈述了《沙湾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定价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听证会参加人围绕定价方案表达了是否同意该方案的态度及理由,并针对听证方案和执行停车收费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听证会有三个特点:一是会议准备充分。会前,区发展改革局通过考察学习等方式广泛学习周边区县有关停车收费工作的经验,通过对“方案”进行多次修改,初拟了“方案”;二是会议组织规范。会议资料齐全、内容详实。一方面会议召开前公开征集听证代表,公布了定价方案,提前送达了听证资料。另一方面会议流程严谨,所有程序严格按《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进行;三是会议气氛民主。各听证会参加人踊跃发言,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并针对“方案”进行询问和讨论,会议民主气氛浓厚。
二、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听证会的25名听证代表均对沙湾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定价表示赞同和理解,同意按方案二实施收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价格标准关系到城乡居民切身利益,也与城市发展、城市形象息息相关,对沙湾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价格实行政府定价,不仅有利于改善“僵尸车”和乱停乱放等问题,还有利于引导车辆分流、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压力。
三、听证会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采纳“解决福田路停车场遗留问题”的建议。
理由:后期由乐山市沙湾区绥山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观峨社区沟通后通过办理年卡、月卡方式予以解决。
(二)采纳“停车位建设后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督”的建议。
理由: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后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停车收费政策的宣传、宣讲及违规停车的查处力度。
(三)不采纳“要求扩大免费面,把社区工作者车辆纳入免费范围”的建议。
理由:社区工作者车辆不在机动车停放服务免费政策范围内,后期运营时经营公司会根据停车群体的现实情况,采取月票、年票等方式满足居民、商户及上班族的停车需求。
本听证报告将在区政府网站、灵秀沙湾APP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