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乐发改函〔2008〕16号文正式批准成立“乐山沙湾工业园区”。2009年12月乐山市工业集中区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乐山沙湾工业园区”更名为“乐山(沙湾)冶金建材产业园区”。园区管委会2010年组织编制了《乐山(沙湾)冶金建材产业园区规划》,同年其规划环评通过了原乐山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的技术审查并取得审查意见(乐市环环〔2010〕136号)。2013年7月,根据《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关于产业园区更名的公告》(乐沙府公告〔2013〕5号),乐山(沙湾)冶金建材产业园区更名为乐山(沙湾)不锈钢产业园区。2019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设立四川蒲江经济开发区等64家省级开发区的批复》(川府函〔2019〕20号),明确同意设立四川乐山沙湾经济开发区,核准面积611.17公顷,主导产业为不锈钢、钒钛钢、机械。
2024年,为抓住新一轮《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修订工作的机遇,结合上位乐山市及沙湾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四川乐山沙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园区规划进行修编,并委托编制了开发区发展规划,修编后园区规划范围为781.59公顷。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5〕9号)的要求,《四川乐山沙湾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24-2035年)》的编制部门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参照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四川乐山沙湾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四川乐山沙湾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24-2035年)
2、委托单位:四川乐山沙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规划概况:规划总面积约781.59公顷,含嘉农、沙湾、太平、葫芦、牛石5个工业组团。规划主导产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造纸和纸制品业。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建设单位委托→建设单位提供规划相关资料→向公众公示规划概况→规划分析→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众调查→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生态环境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2、工作内容:本次规划环评依据国家及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沙湾区的环境资源、环境特点开展工作,对规划范围、产业定位、发展目标、发展规模、产业结构、空间布局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四川乐山沙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单位地址: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不锈钢园区凤凰路8号
3、联系人:宋杰
4、联系电话:0833-3680766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四街199号
3、联系人:韩先生
4、联系电话:028-61863319
5、E-mail:schkey6@126.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四川乐山沙湾经济开发区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
2、您对四川乐山沙湾经济开发区的了解程度;
3、您对四川乐山沙湾经济开发区目前的建设持何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4、您对四川乐山沙湾经济开发区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5、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1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公众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提供意见:打电话的方式;发送E-mail的方式;写信的方式;直接面谈的方式。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附件:
四川乐山沙湾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24-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四川乐山沙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