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清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乐山市沙湾区踏水镇污水处理工程(重新报批)等4个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1日-2020年6月5日(共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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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铜河路中段5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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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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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乐山市沙湾区踏水镇污水处理工程(重新报批) |
乐山市沙湾区踏水镇踏水村 |
乐山清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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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于乡镇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不收纳工业废水。项目占地500m2,污水处理能力300m3/d。建设格栅渠及调节提升池、2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储泥池,配套建设控制间、4300m管网工程。项目采取A3/O+MBBR一体化处理工艺,受纳水体为沫溪河。 |
项目已建成并投运,施工期已结束,项目所在地无施工期遗留问题。 ①废气 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散发出来的恶臭气体,主要成分为H2S、NH3。项目通过采取在污水处理站及其他建筑物之间设置绿化隔离带,对格栅调节池、污泥池设置移动盖板进行密封,格栅栅渣和污泥运输配备密闭的专用运输车运输,运输路线尽量避免居民聚集区、学校等敏感点等措施后,运营期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②废水 项目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其本身无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为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污水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89-2002)中一级A标后排入沫溪河。项目的建设使踏水镇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的处理,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对踏水镇周边水环境的改善有积极作用。 ③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水泵、电动机、格栅机等设备噪声,设备噪声经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治理,再经距离衰减后,根据监测结果表明,污水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废 项目运行期间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污水处理系统排放的格栅渣、污泥以及在线废液。项目栅渣由踏水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泥送至太平镇污水处理站脱水处理含水率达到60%以下后运送至城市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在线废液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各固体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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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乐山市沙湾区牛石镇污水处理工程(重新报批) |
牛石镇一污厂:乐山市沙湾区牛石镇豆地村;牛石镇二污厂:乐山市沙湾区牛石镇朝山村 |
乐山清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①牛石镇第一污水处理厂主要建设内容格栅渠及调节提升池、2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储泥池、配套建设控制间,与原设计阶段相比,增加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由250m3/d调整至300m3/d,管网工程为4000m;②牛石镇第二污水处理厂主要建设内容格栅渠及调节提升池、4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储泥池、配套建设控制间,与原设计阶段相比,增加3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由150m3/d调整至800m3/d,管网工程为1800m。 |
项目已建成并投运,施工期已结束,项目所在地无施工期遗留问题。 ①废气 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散发出来的恶臭气体,主要成分为H2S、NH3。项目通过采取在污水处理站及其他建筑物之间设置绿化隔离带,对格栅调节池、污泥池设置移动盖板进行密封,格栅栅渣和污泥运输配备密闭的专用运输车运输,运输路线尽量避免居民聚集区、学校等敏感点等措施后,运营期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②废水 项目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其本身无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为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污水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89-2002)中一级A标后排入沫溪河。项目的建设使踏水镇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的处理,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对踏水镇周边水环境的改善有积极作用。 ③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水泵、电动机、格栅机等设备噪声,设备噪声经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治理,再经距离衰减后,根据监测结果表明,污水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废 项目运行期间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污水处理系统排放的格栅渣、污泥以及在线废液。项目栅渣由踏水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泥送至太平镇污水处理站脱水处理含水率达到60%以下后运送至城市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在线废液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各固体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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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污水处理工程(重新报批) |
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寨子村 |
乐山清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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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建设污水处理站1座,配套建设污水管网,设计日处理规模200m3/d,采用A3/O+MBBR一体化工艺污水处理技术。建设地点由轸溪镇轸溪乡变更为寨子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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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建成并投运,施工期已结束,项目所在地无施工期遗留问题。 ①废气 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散发出来的恶臭气体,主要成分为H2S、NH3。项目通过采取在污水处理站及其他建筑物之间设置绿化隔离带,对格栅调节池、污泥池设置移动盖板进行密封,格栅栅渣和污泥运输配备密闭的专用运输车运输,运输路线尽量避免居民聚集区、学校等敏感点等措施后,运营期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②废水 项目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项目,其本身无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为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污水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89-2002)中一级A标后排入大渡河。项目的建设使轸溪镇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的处理,做到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对踏水镇周边水环境的改善有积极作用。 ③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水泵、电动机、格栅机等设备噪声,设备噪声经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治理,再经距离衰减后,根据监测结果表明,污水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废 项目运行期间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污水处理系统排放的格栅渣、污泥以及在线废液。项目栅渣由轸溪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污泥送至太平镇污水处理站脱水处理含水率达到60%以下后运送至城市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在线废液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各固体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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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四川华构住宅工业有限公司沙湾分公司PC项目技改工程 |
沙湾区嘉农镇新兴村4组113号 |
四川华构住宅工业有限公司沙湾分公司 |
四川乐水清山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是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不新增土地,对一期未投入使用的闲置厂房(约 7000 平方米)进行改建,布置一条固定台模生产线和一条异形构件生产线;新建一个标准厂房约 7000 平方米,布置一条自动化台模生产线。预计完成后达到年产 10 万立方 PC 构件。主要设备为:一条自动化生产线、固定台模、叉车、搅拌机、锅炉等。 |
①废气 运营期废气排放主要来自原料卸料起尘、上料起尘、搅拌粉尘、筒仓呼吸粉尘、车辆运输起尘、锅炉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通过安装油烟净化器可有效处理食堂油烟废气;蒸汽锅炉废气通过8m高废气筒排放;卸料、上料起尘、车辆运输起尘通过洒水、封闭式生产车间、地面硬化、设置围挡等方式降尘;筒仓呼吸粉尘、搅拌粉尘分别采用仓顶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 ②废水 地面冲洗水、设备清洗水和锅炉排水引入沉淀池,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可直接回用于生产和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收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③噪声 项目噪声源采取环评提出的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污染防治措施后,经过空气传播过程的衰减,项目各厂界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项目营运期不会对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造成太大影响。 ④固废 项目营运期边角料和除尘器收尘经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钢筋统一收集外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危废间暂存,做好厂内自行利用管理台账,全部厂内回用;沉淀池定期清理、清掏出的砂石浆回用于生产,污泥全部作农肥还田 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