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7月21日我局受理乐山市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乐山市沙湾区沫溪河太平镇马胡埂村上游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1日-2023年8月3日,共十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此时间内报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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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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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乐山市沙湾区沫溪河太平镇马胡埂村上游段防洪治理工程 |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马胡埂村沫溪河两岸(起点:103度34分45.866秒,29度25分43.719秒;终点:103度36分15.879秒 ,29度25分32.249秒) |
乐山市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 |
四川天和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7月21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