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区召开新《环境保护法》暨《两高办理环境污染问题解释》培训会

信息来源: 沙湾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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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5日,沙湾区召开新《环境保护法》暨《两高办理环境污染问题解释》培训会。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祖进,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杨毅,区政协副主席赵国升出席会议,全区13个乡镇和沫江办事处分管领导以及全区77户重点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问题的解释》,并安排部署了生态区建设工作。

    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认真处理好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要预防为先,进一步加强监管,加大污染治理力度,保证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做到稳定达标排放;要进一步落实责任、狠抓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坚决杜绝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要逗硬奖惩、严格问责,区环保局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定期不定期对企业污染防治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环境造成影响的企业,坚决依法严肃查处。

    会议强调,各乡镇各部门和重点企业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深入查找自身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确保企业达标排放;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真正让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形成人人重视、关心、参与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全区环保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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