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3月13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 沙湾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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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市沙湾区安广再生资源厂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安广再生资源厂钢渣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313日-202331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527706

   真:08333443611

   址: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铜河路中段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安广再生资源厂钢渣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嘉兴路317号[乐山(沙湾)不锈钢产业园区内](地理坐标: 103°35′33.162″,  29°29′5.887 ″)

乐山市沙湾区安广再生资源厂

乐山市四维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租用四川钢联科技有限公司厂内闲置厂房,通过改造厂房及硬化场地,购置破碎机、磁选辊等生产设备,利用外购四川罡宸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冶炼钢渣,通过破碎、磁选,选取废铁、废渣,设计年加工冶炼钢渣20000吨

水: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四川钢联科技有限公司既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包括给料粉尘、破碎粉尘、堆场粉尘、运输扬尘。生产线、原料堆场、产品堆场位于封闭厂房内(进出口除外,设置围帘遮挡),屋顶设置喷雾降尘装置;车辆运输搭盖篷布,控制车速;地面硬化,定期洒水降尘、清扫散落物料等。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及厂区工作车辆。主要采取优化平面布局、厂房隔声、基础减震、限速禁鸣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固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集中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210-511111-04-01-780002]FGQB-0208号)对项目进行了备案;四川乐山沙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企业项目入园初审表》(编号:202201)同意项目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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