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7月7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 沙湾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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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77-2022714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527706

   真:0833-3443611

    址: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铜河路中段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燎原村五组(嘉华水泥总厂厂区内)

嘉华特种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嘉华水泥总厂

四川乐水清山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利用厂区闲置土地3143.61平方米,建设一条50/小时的新一代机械混拌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年产30万吨混拌特种水泥。

废气:破碎粉尘、包装粉尘分别设置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装卸粉尘、道路运输起尘采用洒水降尘进行防治;皮带运输及提升机运输廊道封闭;石粉料仓自带仓顶除尘器。

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的二级生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地面冲洗水,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回用于洗车。

噪声:搅拌机、破碎机等采取基础减振密闭厂房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固废:沉淀池沉渣、除尘灰等收集后会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予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沙湾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对项目进行了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203-511111-07-02-205449JXQB-0075号),四川乐山沙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企业项目入园初审表》(编号:202205)同意项目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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