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峨沙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沙湾配气站调压功能外迁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应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现对乐山峨沙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沙湾配气站调压功能外迁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全本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的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通过报告书的公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更好的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GcZ3wUfiOGrOFQIettTiw
提取码:ikjn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查阅。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excIBLU5yLu36ubrAe9uw
提取码:hx0c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并将其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发送给联系人。
建设单位:乐山峨沙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833-2562704
邮箱:593077745@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