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1月12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 沙湾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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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永洪船舶有限公司乐山造船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1112-20201118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3445390

    真:0833-3445390

    址: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铜河路中段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川永洪船舶有限公司乐山造船厂项目

乐山市沙湾区王场村6

四川永洪船舶有限公司

长沙泓腾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20吨采砂船(钢质)制造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年生产量约15艘。生产车间占地面积2500m2,分为刷漆房、焊接舾装区、喷砂区及机加工区;办公室30m2

1、废气: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挥发性有机物以及颗粒物。刷漆以及晾干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过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喷砂粉尘利用1台移动式喷雾炮降尘,焊接烟气通过焊接烟气净化装置处理。项目拟采取的粉尘治理措施合理可行,经预测,场界颗粒物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2级标准限值,对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化粪池进行重点防渗,搭盖防雨棚;同时生产线地面硬化,设置雨水沟对厂区初期雨水进行收集,沟末连接雨水沉淀池,初期雨水经沉淀后排放。综上所述,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治理措施后,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当地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切割机、喷砂机等,环评要求项目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安装基础减振、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不生产。同加强材料运输车辆管理,通过住户区是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经预测,项目四周场界昼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标准要求,最近住户处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因此,项目运营对当地声环境质量影响可接受。

4、固废: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边角料、废焊条、化粪池污泥及生活垃圾。边角料及废焊条可出售给回收单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淘后用作农肥。废油漆桶、漆渣、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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