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2月20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 沙湾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12-20
【字体:  】
分享到:

关于20241220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能投天府油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乐探1井钻井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220日-20241226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3443611

   真:08333443611

   址: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铜河路中段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乐探1井钻井工程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踏水镇

 四川能投天府油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分为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及储层改造测试工程三部分,不涉及采气工程及外输管线的建设。钻前工程:修建1座103m×60m的井场、A类燃烧池1座(容积300m3)、预留一个点火口、储存池一座(容积2000m3)、油水罐区(占地面积260m2),以及生活区(占地面积1200m2),改建公路1.6km,新建公路0.258km等。钻井工程:新钻勘探井1口,主要目的层为筇竹寺组,一开段(导管段)采用清水钻进,二开段+三开段+四开直井段采用水基钻井液钻进、四开水平段采用油基钻井液钻进。储层改造测试工程:完钻后对四开水平段实施分段储层改造。待储层改造(压裂)完成后开井返排压裂液,返排结束后进行放喷试采求产,直至确定气质组分及地层储量为止。

本项目仅涉及施工期,不涉及运营期。

废水:方井雨水及初期雨水:实行雨污分流,井场外雨水用截水沟导排至附近地表水体,井场内雨水收集至污水罐内循环利用。钻井废水:配备随钻处理系统收集处理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实现污染物“不落地”,施工期清水罐收集暂存勘探过程产生的污染物;钻井过程中钻井废水收集于污水罐内循环利用,剩余不能回用的回用于配置。压裂返排液全部收集,优先回用于区块内其余开采平台配制压裂液,剩余不能回用的拉运至符合要求的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环保厕所收集后由罐车转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施工期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扬尘防控治理“六不准”、“六必须”、“六个百分百”规定,实行封闭施工,做到科学施工、文明施工。柴油机废气:优先使用网电,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配备轻质柴油为燃料,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备用柴油发电机,使用设备自带的排气设备排放。放喷废气:放喷废气引至放喷池点火燃烧,放喷管口高为1m,采用对空短火焰灼烧器充分燃烧处理。施工期扬尘执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乐山市地区排放限值、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噪声:采取降噪措施进行治理,选用低噪设备,加强日常维护、减振、隔声、消声、密闭等措施。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固废:一般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钻井阶段产生的水基钻井岩屑分类收集,定期交周边砖厂或其他具有处置能力单位处置;包装材料由附近废品回收站回收。危险废物:各井产生的顶替泥浆与油基钻井固废一并处理,实时收集和短暂贮存后全部交由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外运妥善处置;废油优先回收利用,剩余部分交资质单位处置。

地下水、土壤:对(井口井架基础区、危废暂存间、清洁化操作平台、泥浆储备罐区、循环系统区、机房区、油罐区、水罐区、发电机房、柴油机房、压裂作业区、射孔作业区、压裂液原辅料堆存区、储存池、燃烧池、隔油池、集水坑等)等区域均进行重点防渗对雨污分流区及场内排水沟、厕所、材料区均进行一般防渗。会议室、办公房等进行简单防渗

生态保护及恢复:严格控制作业区域,严禁作业人员在施工范围外进行生态破坏和排放污染物;对占地范围内的表层土剥离并在临时堆场集中暂存,用于施工结束后土地复垦及生态恢复表层覆土;施工结束并进行设备撤离后,对设备基础等进行拆除,对临时占用的土地进行生态恢复及土地复垦;对临时占用的耕地复垦时要求采用耕植土进行复垦恢复其耕种功能。

环境风险:采取风险防范措施,按规范要求落实井控措施,钻井过程中加强井漏防范措施,配备应急点火系统并设立管理系统,钻井进入气层前和放喷时对居民的临时疏散,按要求设置钻井风险监控、报警措施,落实污废水、油基泥浆以及稀盐酸防泄漏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程序在项目投入生产前报我局备案。

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号进行备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