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区召开涉重、涉水企业环境保护专题工作会

信息来源: 沙湾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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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12日,沙湾区召开涉重、涉水企业环境保护专题工作会,副区长杨毅、区政协副主席赵国升以及全区48家涉重、涉水企业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传达了近期区委书记伍定对环保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通报了相关企业环境违法情况,并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副区长杨毅在会上对涉重、涉水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做了重点强调。他指出,此次大会旨在提高广大企业的法制、环保意识,增强各企业对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视度。他要求,各企业和环保部门在贯彻落实上必须切实做到:一是提高认识,强化学习。各企业要迅速组织学习《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意识。二是建章立制、严防死守。各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层层落实环境安全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三是预防为先、落实责任。各企业要对内部各个环节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杜绝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四是加强管理、狠抓落实。各企业要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加大污染治理力度,保证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五是逗硬奖惩、严格问责。区环保局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及时整治,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不力、整治不力的企业进行严格问责,对环境造成影响的企业,坚决依法严肃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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