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9月21日拟对乐山绿保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0万方包装烘干砂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 沙湾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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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921-20179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34416133449045(区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真:0833-3441613

      址: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铜河路中段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年产10万方包装烘干砂生产线项目

    四川乐山市沙湾区铜茨乡青坪村8组

    乐山绿保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内蒙古川蒙立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于乐山市沙湾区铜茨乡青坪村8组,占地面积约10亩,建筑面积2600m2,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产用房、原料场、成品仓、办公用房及相应附属设施,购置烘干机(回转窑)、振动筛、皮带输送机、包装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包装烘干砂10万方的生产规模,本项目烘干砂直径在3.5mm左右,包装规格为50kg/袋。

    1、废水:排水采取雨污分流,雨水经汇集建议沉淀处理后就近排入附近河流。回转炉烟气脱硫除尘系统喷淋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排入大渡河。按照以上措施落实后废水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废气:加强员工管理,加强车间的通风,及时清除设备周围和地面的粉尘;回转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双碱法”组合工艺处理后,最后尾气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原料堆场尽量设置在生产车间内;输送带输送系统做到全封闭;筛分工序密闭操作,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再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囱引至屋顶高空排放。按照以上措施落实后废气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合理布局厂区平面和噪声源位置,并采取隔声、降噪、减震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夜间不组织生产。生产时尽量减少门窗的开启频率,以降低噪声的传播和干扰;在购买设备时应该考虑选用低噪音、低震动的设备,并加强对冲床、车床、钻床等高噪声设备的隔音、降噪、减震;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时产生的高噪声,必要时及时更新设备。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且经过距离衰减和绿化吸附降噪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4、固废:对固体废物的处理原则是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在加强自身利用的基础上,做好防雨、防渗等措施,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并且及时组织清运,最终达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安全处置;加强管理,对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并合理利用:污泥、炉渣、除尘粉尘均为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可用于制砖造路等用途;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根据相关要求,企业应在厂内做好一般固废暂存室;依法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固体废物。综上本项目所有固体废弃物都得到了有效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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