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钢渣一次处理绿色低碳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8日-10月24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2527706
传 真:0833-3443611
地 址: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铜河路中段5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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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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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钢渣一次处理绿色低碳改造项目 |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沙湾经济开发区 (东经103°32'32.868",北纬29°23'55.409") |
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 |
四川省众诚瀚蓝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德胜公司针对现有炼钢车间渣处理工艺较落后,环保治理难度较大、作业空间狭小等问题,实施钢渣一次处理绿色低碳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拆除炼钢车间内现有渣跨,并在炼钢车间西侧建设新的渣处理间并配套粉尘及水蒸气收集处理措施及渣处理废水处理措施。其中新建渣处理间自北向南依次布设泼渣池(2座)、转炉渣池(1座)、辊压破碎装置(2套)、转炉渣热闷位(5套)、铸余渣泼渣池(2座)和转炉渣卸渣台(1套)、10个钒渣临时空冷罐位。项目建成后企业转炉渣处理工艺由现有热泼工艺升级改造为热闷辊压工艺,铸余渣、脱硫渣、钒渣处理工艺与现有工艺保持一致,渣处理车间年处理渣量保持不变,即转炉渣30万吨/年、铸余渣8万吨/年、脱硫渣10万吨/年、钒渣10万吨/年。 |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各处理设施布设在厂房内,1#辊压机上方、转炉渣池上方、热焖渣箱上方、2#辊压机上方、脱硫渣池上方、热闷坑上方、卸料台上方均配套集气罩收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及水蒸气,各集气罩收集面积不小于产尘区面积,收集后的颗粒物经2套高效湿式除尘器(喷淋洗涤)处理达《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中钢渣处理设施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2根42m高排气筒排放。 2.水污染治理措施:项目不涉及新增生活污水;项目转炉渣喷水冷却水、铸余渣喷水冷却水、脱硫渣喷水冷却水、湿式除尘系统排水经高效沉淀(斜板沉淀)+压滤处理后全部回用;项目地坪冲洗水经企业全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渗,车间整体采取钢筋混凝土硬化,满足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依托危废暂存间满足重点防渗要求。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合理布置总图、厂房隔声、主要设备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影响。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渣跨污水处理设施压滤污泥暂存于炼钢车间除尘污泥压滤间,按照工艺要求返回烧结混料工段利用;项目成品钢渣(转炉渣)暂存于企业现有中转渣库后外售综合利用;铁水脱硫渣经处理后的尾渣返回烧结混料利用;铸余渣经处理后的尾渣外售建筑企业(水泥厂)等综合利用;项目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采用专用危废收集桶分类收集,暂存于炼钢车间现有危废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收集处理;生活垃圾经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