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1110582047869
法定代表人: 郑扶兵
地 址: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新泉村4组
违法事实:2018年8月23日乐山市沙湾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厂区有明显的无组织粉尘,未落实精细化管理。
违反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
处罚决定:对该违法行为处以人民币伍万元(小写5000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