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区狠抓落实、确保饮用水安全

信息来源: 沙湾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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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年来,沙湾区高度重视,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法》的宣传教育,大力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一是加强领导,分工协作。为加强全区饮用水水源的领导和管理,区政府成立了由区长为组长的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乐山市沙湾区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同时制定了《沙湾区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分工协作共同管理。二是划定保护区,明确保护范围。经市政府批准,区人民政府制定了《乐山市沙湾区城区和建制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对全区13个乡镇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划定了一级、二级保护区,明确了地理界限,并按规定设立了保护区界标、警示牌和宣传牌。三是严格水源地建设项目审批。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或扩建有污染的项目,杜绝水源地新污染源的产生。同时认真清理规范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现有的不符合国家或省、市法律和法规要求的建设项目。四是定期监测,巡查到位。区环境监测站负责对全区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监测一次,乡镇饮用水水源地半年监测一次。对饮用水源地加强了日常巡查,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游泳、洗车、放鸭等行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企业加强监管,确保企业达标排放,确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无排污口,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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