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7月21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来源: 沙湾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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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沙湾仁人医院有限公司乐山沙湾仁人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721-2020727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3445390

   真:0833-3445390

    址: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铜河路中段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乐山沙湾仁人医院建设项目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福禄镇燕子坎村6

乐山沙湾仁人医院有限公司

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有住院部1栋、门诊室1栋、食堂1处。医院占地面积约4428.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054m2,编制床位20张,在岗人数32人,日就诊人数约40人。

一、施工期:项目已投产运营,接下来施工期主要活动为本次环评提出的整改措施,主要为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置以及隔油设施、油烟净化器的建设,总体而言工程量极小,无土建工程,其产生的环境影响不明显,施工活动结束后可恢复。

二、运营期

1、地表水环境:项目生活污水、餐饮废水(隔油预处理后)、一般医疗废水、检验废水(中和消毒处理后)一同进入本项目所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定期采用罐车运往福禄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排放至地表水体。

2、大气环境: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规模较小,其臭气的产生量也较少,通过将污水处理设施封闭,并在地面种植了大量的绿化可起到净化空气的作用,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院内浑浊带菌空气,通过保持地面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对医务人员、病人以及环境的影响较小;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致屋顶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检验室废气通过定期消毒,并加强空气流通,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中药熬制产生的异味通过加强中药煎药室的自然通风,空气流通,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3、声环境: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污水处理设施、医疗设备运行噪声和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水处理站设备距离本项目住院部、周边敏感点较远,通过距离的衰减,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医疗设备基本上是低噪声设备,噪声源强比较低,加之置于室内,可以达到排放标准;社会生活噪声是不稳定的、短暂的,主要通过加强管理、禁止在医院区域大声喧哗等措施来控制。昼间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通过在建筑物各楼层内以及建筑物外设置垃圾桶内衬塑料袋收集后,送入项目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内堆放,最终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医疗废物,设置医疗废暂存间14m2,进行防渗处理,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采用不同的包装或容器进行分类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理;污水处理站的污泥定期由专人进行清掏,进行脱水消毒后,交由相应的有资质单位进行清运处理;中药渣经收集打包后和生活垃圾一起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5、项目已取得卫计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批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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