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要求,为保障脱贫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3万元的项目分配情况向社会公示,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833-3441255
意见收集人:彭老师
电子邮箱:1059094326@qq.com
通讯地址: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股
附件:沙湾区2021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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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区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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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农〔2021〕36号)要求及时公告公示规定,现将我区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63万元分配情况予以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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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乡镇 |
项目实施单位 |
扶贫资金(万元) |
项目建设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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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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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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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太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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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 |
63 |
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0.3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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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100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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