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区2026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 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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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区2026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

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6〕8号),《乐山市财政局 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乐市财政农〔2026〕28号)和《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乐山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农函〔2026〕82号)文件共计下达我区中省防疫补助经费44.645万元,2025年结余资金12.6395万元,合计资金57.2845万元。具体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降低动物疫病风险、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产业安全。

二、绩效目标

(一)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目标。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100%。

(二)免疫密度目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群体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

(三)免疫质量目标。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四)补助2025年1月-1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2489头。

三、资金用途

2026年中省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强制免疫补助,包括国家和省级确定的重点动物疫病开展强制免疫、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先打后补”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措施,以及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购买防疫服务等方面。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主要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等方面,按照“谁处理、补助给谁”的原则,补助对象为承担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

四、资金使用安排

下达中省2026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44.645万元,2025年结余资金12.6395万元,合计资金57.2845万元。其中动物防疫补助资金49.3445万元,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资金7.94万元(使用安排见附表)。补助经费在完成动物防疫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统筹进行安排。

(一)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7.94万元)

目前下达无害化处理中央资金7.94万元,补助经费用于发放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按照“谁处理补助给谁”原则,补助对象为承担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

(二)购买防疫物资(14.5445万元)

1.狂犬病疫苗采购经费。根据各镇疫苗需求统计上报,共需狂犬病疫苗5000头份,单价每头份4元,共需经费2万元,由中省资金安排。

2.2026年规模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经费。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畜禽规模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川农发〔2024〕11号)文件要求,养殖户通过“牧云通”自主申报,经系统审核后,我局从系统中导出申报主体数据,根据申报情况测算,2026年共需“先打后补”资金31.625万元,其中本次中省资金安排11.5445万元。(测算标准如下):

2026年需求养殖场“先打后补”补助标准

养殖场名称

畜禽种类

年出栏量(万只)

年存栏量(万只)

免疫标准(ml/只)

补助标准(元/ml)

预计补助金额(万元)

明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蛋鸡

15

48

1.5

0.25

18

金咯咯家禽养殖有限公司

蛋鸡

0

17

1.5

0.25

6.375

乐山春丽养殖家庭农场

蛋鸡

22

7

1.5

0.25

2.625

乐农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蛋鸡

30

10

1.5

0.25

3.75

玉佶家禽养殖有限公司

肉鸭

3

3

0.5

0.25

0.375

玉佶家禽养殖有限公司

肉鹅

1

4.5

2

0.25

0.5

合计






31.625

(蛋鸡按照年存栏量计算,肉鸭、肉鹅按照年出栏量计算)

3.采购消毒药、注射器耗材等其他防疫物资经费,预计需要1万元,由中省资金安排。

(三)村级动物防疫员务工补助经费(34.8万元)

2026年预计需要支付村级防疫员务工补助经费34.8万元,全区共116名防疫员,预计每人补助3000元,根据按照多劳多得原则,由镇人民政府对其全年工作量及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核算务工补助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区财政局根据审核意见拨付资金,区农业农村局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村级动物防疫员,具体补助资金以据实支付为准。补助经费在完成动物防疫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统筹进行安排。其中中省资金安排22.1605万元,2025年结余资金安排12.6395万元。

五、资金监管

(一)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25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22〕120号)等文件要求,规范项目设施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金兑付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做到规范透明,阳光操作。

(二)规范档案管理。要不断夯实管理基础工作,从实施方案制定、资金整合、项目统计分析、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竣工验收、组织保障工作、项目实施效果等方面分类建立专项档案。

 

附件:2026年上级下达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使用安排表


                 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28日



 

附件:

 

 

2026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使用安排表

序号

使用方向

中省资金(万元)

2025年结余资金(万元)

1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7.94


2

购买防疫物资

狂犬病疫苗

2


规模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

11.5445


其他防疫物资

1


3

防疫员务工补偿

防疫员务工补偿

22.1605

12.6395

合计

44.645

12.6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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