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职业高级中学新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及乐山市沙湾区体育中心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及规划条件论证》现已由具有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地块规划条件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在公示期(自公示日起30日)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建议意见:
一、电子邮件:295766092@qq.com。
二、电话反馈:0833-2516589。
附件:乐山市沙湾职业高级中学新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及乐山市沙湾区体育中心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及规划条件论证规划图则
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