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沙湾区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沙湾区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9日
沙湾区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
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全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现场会议精神,以及乐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乐山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乐食安委〔2016〕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升全区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为总目标,以示范创建为重要抓手,督促落实属地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推动全区食品安全整体形势稳定向好,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创建目标
以整体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水平为目标,以创建活动为平台,促使全区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更加到位,监管体制更加科学,城乡监管更加均衡,技术支撑更加高效,应急处置更加有力,公众食药安全意识更加普及,辖区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零发生。
三、责任分工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根据示范创建验收标准及考评细则,将创建工作责任分解到相关部门和单位(详见附件2)。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6年5月至6月)
区政府成立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填写上报《乐山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申报表》,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动员大会及创建工作会议。同时,通过新闻媒体等全方位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具体落实阶段(2016年7月至2017年1月)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创建工作职责分工,将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指标细化,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全面组织实施,并根据细化的评估标准进行逐项落实,查漏补缺。区政府督查室、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进行检查监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自查整改阶段(2017年2月)
按照创建标准,认真做好自查,总结创建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完善各项工作档案。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创建指标的监控,牵头组织全区创建活动综合评定工作,并搜集、整理、完善各项评估指标所涉及的工作资料、证明材料,形成专题考核验收资料,做好迎接市考核验收准备。各乡镇、相关部门准备好相关资料,迎接市上的验收。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7年3月至4月)。
完成创建总结及自查报告,区政府向市食安办提出验收申请,接受市食安办组织的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调度和研究处理创建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书面向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责任,加大投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完善监管制度,严格规范执法监管行为,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不断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经营,扎实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财政部门要根据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资金投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也要加大投入,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
(三)强化协调,密切配合。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牵头抓总的职责,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协调、调度和督导。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共同承担创建责任,切实做到任务目标明确,措施有力,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强大合力。
(四)强化考核,抓好整改。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食安办)的联系,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加大调研、督办、考核、通报工作力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对工作进展缓慢、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分析原因,寻求突破点。对重点不突出、效果不明显的,要采取切实措施,及时解决。要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积极探索保障机制、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建设经验,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新闻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创建活动取得的成效,报道重质量、保安全、讲信誉的典型,大力宣传示范企业,增强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切实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营造人人关心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
1. 沙湾区创建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 沙湾区创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目标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