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8558033/2022-00045
  • 主题分类:
    164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22-04-20
  • 文号:
    乐沙府公告〔2021〕7号
  • 关键词:
    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 内容描述:
    按照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乐府办函〔2021〕10号)要求,区政府组织各部门(单位)对2020年12月31日以前,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和发布的113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21年9月30日区九届人民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告。附件: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汇总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2021年9月30日

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按照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乐府办函2021〕10号)要求,区政府组织各部门(单位)对2020年12月31日以前,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和发布的113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21年9月30日区九届人民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告。

附件: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汇总表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