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缤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铜河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经2022年10月11日区十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研究决定:
任命:
张 缤同志任区教育局总督学;
赵 敏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文栋同志任区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程 驰同志任区市场监管局福禄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雷小军同志任乐山市沙湾职业高级中学校长;
陈学东同志任乐山市沙湾职业高级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袁文智同志任四川省乐山沫若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 勇同志任区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蔡顺伊同志任区档案局局长(兼);
陈 珏同志任区地志办(党史研究室)主任;
李黄梅同志任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副局长;
潘 红同志任乐山沙湾经开区政策法规科科长(管理八级)。
免去:
廖 蕾同志区档案局局长(兼)职务;
费 敏同志区市场监管局福禄所所长职务;
王 军同志区承发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张建林同志区教育局总督学职务;
朱链链同志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一年)职务;
陈海滨同志区地志办(党史研究室)主任职务;
陈正宏同志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潘 红同志乐山沙湾经开区综合事务科科长(管理八级)职务;
万 敏同志乐山市沙湾职业高级中学校长职务;
杨新云同志乐山市沙湾职业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罗万俊同志四川省乐山沫若中学副校长职务。
特此通知。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