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8558033/2023-00014
  • 主题分类:
    164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23-02-10
  • 文号:
    乐沙府人〔2022〕9号
  • 关键词:
    通知
  • 内容描述:
    各镇人民政府、铜河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经2022年4月25日区十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研究决定:任命:李萱同志任区科技局局长(兼);王海涛同志任铜河街道办事处主任;熊露同志任区国有企业服务中心主任;张俊强同志任乐山沙湾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管理七级);江行舟同志任区政府办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张进同志任区经信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万里宁同志任区交运局副局长;方现聪同志任区精神文明办主任(兼);杜媛同志任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杨双旭同志任区市场监管局城北所所长;刘宇韬同志任区国有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关于李萱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铜河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经2022年4月25日区十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研究决定:

任命:

李萱同志任区科技局局长(兼);

王海涛同志任铜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熊露同志任区国有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俊强同志任乐山沙湾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管理七级);

江行舟同志任区政府办副主任(挂职时间一年);

张进同志任区经信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一年);

万里宁同志任区交运局副局长;

方现聪同志任区精神文明办主任(兼);

杜媛同志任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杨双旭同志任区市场监管局城北所所长;

刘宇韬同志任区国有企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林同志任乐山沙湾经济开发区安全工作科科长(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李俊儒同志任乐山沙湾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科科长(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宋杰同志任乐山沙湾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科科长(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杰同志区科技局局长(兼)职务;

熊露同志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杨柳同志区精神文明办主任(兼)职务;

张冰梅同志区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何松林同志区交运局副局长职务;

王惠群同志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王茗玉同志乐山市沙湾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副主任(管理八级)职务

方现聪同志区新闻出版局局长(兼)职务。

特此通知。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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