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8558033/2023-00020
  • 主题分类:
    164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23-02-10
  • 文号:
    乐沙府人〔2021〕21号
  • 关键词:
    通知
  • 内容描述:
    各镇人民政府、铜河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经2021年10月29日区十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研究决定:任命:张茅茅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周丹同志任区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一年);陈毅同志任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张杰同志任区科学技术局局长(兼)。免去:刘亚运同志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罗杰同志区公务员局局长(兼)职务。特此通知。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2021年11月8日

关于张茅茅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铜河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经2021年10月29日区十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研究决定:

任命:

张茅茅同志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周丹同志任区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一年);

陈毅同志任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杰同志任区科学技术局局长(兼)。

免去:

刘亚运同志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罗杰同志区公务员局局长(兼)职务。

特此通知。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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