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铜河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经2021年8月24日区九届人民政府第120次常务会研究决定:
任命:
万文同志任葫芦镇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主任(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罗敏同志任太平镇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主任(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张玉林同志任福禄镇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主任(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杨云强同志任牛石镇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主任(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董意博同志任轸溪镇社会治理服务中心主任(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2020年11月起算)
吴静同志任铜河街道社区治理服务中心主任(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高莉同志任区职业高级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雷小军同志区职业高级中学副校长职务。
特此通知。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