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8558033/2025-00015
  • 主题分类:
    164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24-09-23
  • 文号:
    乐沙府人〔2024〕13号
  • 关键词:
    通知
  • 内容描述:
    各镇人民政府、铜河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经2024年9月10日区十届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研究决定:任命:刘玉萍同志任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主任(管理八级);潘涛同志任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刘玉萍同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管理八级)职务。特此通知。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                 

关于刘玉萍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铜河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经2024910日区十届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研究决定:

任命:

刘玉萍同志任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主任(管理八级);

潘涛同志任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

刘玉萍同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管理八级)职务。

特此通知。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

                                 202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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