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8558033/2026-00015
  • 主题分类:
    164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25-12-26
  • 文号:
    乐沙府人〔2025〕17号
  • 关键词:
    信访,通知,决定,服务,应急管理,规划,统计,建设,房地产,民政
  • 内容描述:
    各镇人民政府、铜河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经2025年12月23日区十届人民政府第112次常务会研究决定:张贵华同志任区交运局副局长;毛颖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张慧容同志任区统计局副局长;何炼文同志任区信访局副局长;杨成同志任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章文丽同志任乐山沙湾经开区经建规划科科长(管理八级);李超同志任嘉农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任(管理八级);潘臣同志任太平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任(管理八级);张进同志任乐山沙湾

关于张贵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铜河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经2025年12月23日区十届人民政府第112次常务会研究决定:


张贵华同志任区交运局副局长;


毛颖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


张慧容同志任区统计局副局长;


何炼文同志任区信访局副局长;


杨成同志任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章文丽同志任乐山沙湾经开区经建规划科科长(管理八级);


李超同志任嘉农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任(管理八级);


潘臣同志任太平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任(管理八级);


张进同志任乐山沙湾经开区党群工作科科长(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胥鑫吉同志任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主任(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陈俊红同志任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任(兼)。


免去:


陈俊红同志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王群同志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毛颖同志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兼)职务;


张剑同志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张慧容同志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潘涛同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职务;


章文丽同志嘉农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任(管理八级)职务;


李超同志乐山沙湾经开区经建规划科科长(管理八级)职务;


罗敏同志太平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任(管理八级)职务;


潘臣同志乐山沙湾经开区党群工作科科长(管理八级)职务;


刘玉萍同志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主任(管理八级)职务。


特此通知。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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