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贵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铜河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经2025年12月23日区十届人民政府第112次常务会研究决定:
张贵华同志任区交运局副局长;
毛颖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
张慧容同志任区统计局副局长;
何炼文同志任区信访局副局长;
杨成同志任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章文丽同志任乐山沙湾经开区经建规划科科长(管理八级);
李超同志任嘉农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任(管理八级);
潘臣同志任太平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任(管理八级);
张进同志任乐山沙湾经开区党群工作科科长(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胥鑫吉同志任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主任(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
陈俊红同志任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任(兼)。
免去:
陈俊红同志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王群同志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毛颖同志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兼)职务;
张剑同志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张慧容同志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潘涛同志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管理八级)(试用期一年)职务;
章文丽同志嘉农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任(管理八级)职务;
李超同志乐山沙湾经开区经建规划科科长(管理八级)职务;
罗敏同志太平镇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主任(管理八级)职务;
潘臣同志乐山沙湾经开区党群工作科科长(管理八级)职务;
刘玉萍同志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主任(管理八级)职务。
特此通知。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