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1-01-21 16:42
文章来源:
沙湾区
沙湾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已经公布,为便于理解政策和贯彻落实,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政策规定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及目的
为改善大气质量,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发布本通告。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通告。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第二部分明确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第三部分,对违法行为有关事项进行明确。
第四部分,明确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向监督管理部门举报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举报后应当及时查处。举报电话: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110),乐山市沙湾区应急管理局(0833—3444455)。
第五部分,对实施时间进行明确。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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