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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尘肺病
信件类型
来信时间 2010-11-11
信件内容 袁区长你好! 我叫李仲祥,1954年出生、56岁。我住在福禄观房五组32号,今2010年10月中旬感觉呼吸难受,就到沙湾医院检查,结果是尘肺病。我想治疗但是由于经济限制,我只有继续托下去,我想找以前工作过的煤矿,但那老板已经把煤矿转手给别的老板了,能证明我在那煤矿上过班的只有当年和我一起挖过煤炭邻居和同村的人,其他我也没有证据能证明我在那煤矿上过班!我感到很无助。所以向政府求助!我很想知道国家对尘肺病的救治治疗,在哪里可以治,有什么优惠政策!
回复内容

您好:现将您咨询尘肺病相关问题回复如下:乐山市境内没有治疗尘肺病的专业医疗机构,但乐山市人民医院可以对该病进行基本治疗。就目前掌握的相关政策而言,对尘肺病的治疗方面没有特殊的优惠政策,可采用以下方式适当解决医疗费的问题:一是新农合报帐;二是申请民政医疗救助。希望您能及时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祝愿您早日康复!

回复时间 2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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