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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这样的责任书合理吗?
信件类型
来信时间 2011-04-01
信件内容 沙湾区人民医院为了创2甲医院,整了一张责任书,里面提到,“从申请批准之日起,到2011年12月31日止,每月预扣普通职工200元,中层400元,院领导600元奖金,如果创建成功,加倍发放预扣的奖金,如果创建失败,则不补发预扣奖金。”这样的方法合理吗?现在的物价也比较高,沙湾区人民医院,是没有实行绩效工资改革的,员工待遇比乡镇卫生院还低,如此一扣,岂不雪上加霜?如果创建失败,那全是员工的责任吗?万一有客观原因,而不是主观原因呢?
回复内容

您好!现将您所反映问题回复如下:区人民医院为确保创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成功,提高医疗质量、管理水平,更好的为人民服务,于20101021召开了全院职工创建二甲医院动员会。会上,院管会通报了医院将与每个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预对职工实行预扣奖金,会上和会后均无职工反对预扣奖金的做法。今年321日,区医院再次召开院管会,对预扣资金一事又进行了讨论,一致同意将预扣奖金标准定为普通职工200元,中层400元,院领导600元。323,召开了全院中层干部大会,会上医院与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创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目标责任书,会上和会后均无人提出意见。预扣奖金一事先后召开了3次会议,并征求大家的意见,在取得同意后实行的。


医院与科室签订目标责任书,目的在于提高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每位职工认识到创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是自己的事,都应认真参与到创建工作中去。

回复时间 201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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