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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信件类型
来信时间 2011-02-28
信件内容 区长: 你好! 我是一名下岗工人,从七几年招工进入沙湾区大航社从事船工、捞工等工作,因其大航社的生产经营原因,九九年大航社一次性给我了断了我二十多年工龄并补偿了一仟多元,为了养家糊口我到处打工,从二OO二年到二O一O年前前后后个人自己及打工的单位购买了九年养老保险。二O一O年底我在次失业下岗位,我知道的我原来的相关档案只有招工表,还有就只七几年、八几年二年档案和当时单位给我了断工龄时的一个协议(协议上写有我工龄二十二年)。现本人档案在沙湾区人才交流中心,我今年以五十五岁了,听说我们一起原来在大航社工作的同事以办理了退休手续,请问一下我这种情况如办理退休手续,需要那些手续;还有就是养老保险是不是要补满十五年。 谢谢!
回复内容

您好:办理退休手续如下:从事高温、特繁、有毒有害等工种到规定年限(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申请提前退休。大航公司从事拉船10年以上,男年满55周岁,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由本人到区人才交流中心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档案进行初审后报市人社局审批。

回复时间 2011-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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