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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关于沙湾区太平镇中心小学补收伙食费的问题
信件类型
来信时间 2011-09-22
信件内容 我是太平镇中心小学的一位家长,今天我去接娃儿,看到学校门口的黑板上出的通知,说是每个在太平小学读书的学生要补交50块钱的伙食费,我就没有搞懂啥子意思,我们在报名的时候就交了伙食费的,为什么现在又要补交呢,听说沙小都没有那么贵,我想问问上级领导, 学校这种做法对吗?
回复内容

您好!现将您所反映问题回复如下:

    经调查,太平小学2011年秋季开学报名是按照2011年春季伙食费标准收取,每生每餐4.5元,每月以22天计算,月收取每生100元,按5个月计算,共收学生伙食费500元,期末按实结算。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学校入不敷出,按照物价局关于学校食堂伙食费收费标准每生每餐不超过5元的要求,学校提高了收费,通知家长按照每生每餐5元收取伙食费,每月22天计算,月收取110元,按5个月计算,共550元,需补交50元伙食费,期末按每生每餐5元按实结算。

    已在校讯通和家长会中告知家长本期伙食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餐5元,开学按照每生每期500元预收,期末按时结算,多退少补。学校在2011年9月22日前退还已补交伙食费。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回复时间 201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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