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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请袁区长大人给予帮助
信件类型
来信时间 2012-05-22
信件内容 区长大人: 我是龚嘴镇刘沟村三组七号村民张文彬,是一名刑满释放人员,经过教育改造出来后我一直遵纪守法在外打工。自今年三月,挖矿公司在我房屋后处开采砂矿后,我家地基开始往后下沉,墙体裂缝达到6厘米,地基裂缝达到2厘米。已经严重影响我家正常的居住环境,同时我们的生命安全也开始受到威胁。本着按照正常程序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保护自己的合法私有财产的态度,我和我父母多次找该公司以及村委会协调处理此事,但是村委会和该公司均以推诿的态度置之不理,我又继续到镇上找分管社会事务的李镇长反映,均是了无音讯没有下文。在国家大力构建和谐社会,维护民生的今天,我依然相信我们的政府能给我一个合理的,大家都可以接受的结果,如果把我的遵纪守法视为软弱可欺,我守法无望,那就只有用过激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恳请区长大人在百忙之中能给予过问,妥善地处理我的这件事情,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谢谢。
回复内容  经查,龚嘴镇刘沟村三组有着特殊的地质地理环境,属钾长石矿山松散地带,加上农户在当时新建房屋时,由于经济条件等原因,各类建筑材料标号过低,大部分农户的住房地基和墙体都有不同程度的裂缝。三旺公司在开采时距离张文彬的住房大约30米,水平线大约高过了地基3米左右。而且采用的是机械明山开采,没有放过炮。经协调,三旺公司给张文彬重新买一套面积大于现有住房的安全房(在刘沟村三组范围内),另再补偿搬迁费1.6万元。张文彬及家人虽同意此方案,但提出不搬出现有住房,将现住房用于发展养殖业。镇、村、组干部为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正在通过各种途径做张文彬及家人的工作,争取早日搬出危房,并监督企业购置安全房,支付搬迁费。
回复时间 2012-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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