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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转业政策
信件类型
来信时间 2012-07-17
信件内容 尊敬的区长您好: 我是一名即将满12年的三级士官,城镇户口,安置卡,请问我要是选择转业能安排到什么单位,要是选择复原自己创业不要工作,区上能补贴多少钱。
回复内容

我区的现行安置政策是:根据本人特长,安置到适合自己岗位的全额财政预算机关事业单位。如果不要工作,本人同意选择自谋职业,根据《乐山市退役士兵安置暂行办法》(乐府发【2011】50号)文件规定:“一次性经济补偿标准: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士官分别按当地上年度人均工资的2-4倍和3-5倍发给。”现我区12年以上转业士官,自谋职业补助标准:上年度人均工资的5倍发给。

针对“选择复员自己创业不要工作,区上能补贴多少钱?”这一问题,我省、市、区还没有制定具体的补贴政策。

回复时间 201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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