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区十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六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曾剑主持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19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会议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
组织书面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还书面学习了市委八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区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
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职议案,并举行了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决算(草案)的报告、202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26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和1月至8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乐山市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乐山市沙湾区2025年决算的决议》《关于批准乐山市沙湾区2026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乐山市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游堃、李吉平辞去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乐山市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乐山市沙湾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杜娟,区人民法院院长吴维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涛,区监委相关负责人, 区人大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区“一府一委两院”办公室负责人,区级有关部门负责人,牛石镇人大主席提名人选列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