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2026年7月14日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我区及所辖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应在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期间,按照县乡两级同步的原则进行。乐山市沙湾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2026年9月21日为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日。各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在2026年9月30日前召开,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在本届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召开。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