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乐山市沙湾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9月22日乐山市沙湾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乐山市沙湾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拟于2026年10月下旬在沙湾城区召开,会期4天。大会具体召开时间或者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大会召开时间和会期,授权主任会议另行决定。
建议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乐山市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五)选举事项;
(六)审议关于乐山市沙湾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设置的议案;
(七)通过乐山市沙湾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人选名单;
(八)其他事项。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