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游堃、李吉平辞去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6年9月22日乐山市沙湾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乐山市沙湾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游堃、李吉平辞去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报乐山市沙湾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