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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关于乐山市沙湾区龚电体育广场提供灯光事宜!求助!
信件类型
来信时间 2015-11-05
信件内容 尊敬的伍书记: 沫若故里,灵秀沙湾,全民健身,保持健康! 目前,沙湾区唯一一个灯光篮球场,全民健身场所。2015年3月以前都一直为沙湾区人民提供体育锻炼场所和灯光,让沙湾区人民有锻炼和休闲的体育场所。但是2015年3月以后沙湾区唯一的灯光体育广场就停止为沙湾区人民提供灯光场所,现在冬季将至,晚上7点左右天就黑了,没有办法锻炼健身。请求沙湾区政府部门帮忙协商和调节。让沙湾区人民闲暇之余,有可以锻炼身体的灯光场所。 特此求助!! 不甚感激!!
回复内容

宋波您好,现就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经现场实地勘查了解到,自龚电体育广场建成以来,龚电坚持免费对外开放,供企业开展体育竞赛提供方便。现在企业实行绩效管理,因体育广场每天长时间灯光开放,开放及维护费用增加,企业运营成本提高,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经济负担。再加上场内锻炼的少数群众不遵守《龚电体育广场入场须知》,不爱护体育器械、设施,不服从管理,乱扔垃圾,给体育广场的管理和安全带来很大的难度。为节约成本的同时也方便管理,仅关闭了篮球场的灯光,但体育广场一直免费对外开放。

龚电表示,为丰富全区群众的文体生活,政府鼓励企业将其体育活动场地免费向公众开放,企业也响应政府号召。但由于开放及维护成本不断增高、场地管理和安全等因素,企业希望群众能多理解企业难处。

区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

回复时间 201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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