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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沙湾区政府和水务局不顾民生行政不作为
信件类型
来信时间 2016-11-24
信件内容 我们是沙湾原水厂职工,现在国家社会保险改革,我们转制时政府承诺我们保留编制,拥有事业单位身份证,但是我们现在交了保险后,就只有1200左右的工资,请问我们如何养家!如何糊口!!!你们吃着皇粮可曾感到羞愧???我们找政府你们推给水务局,水务局还笑着说我们没有编制,请问没编制我们如何又交机关事业保险??政府大门上的为人民服务到底服务了谁???我们恳请你们真的为我们想想,从你们內心想想,不要拿着文件来教条我们!求你们了!!!!
回复内容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是沙湾区水务局(0833-3441361),受书记委托,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中阳水务公司是由原沙湾区供排水公司转制而来,原沙湾区供排水公司属公益性、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于2002年经区委同意,经区委书记办公会议决定事项通知[2002](第28号)和乐沙体改[2002]09号文件精神,实施了转制。截至2016年11月,原转制人员转入机保共27人。其中,2014年10月以后退休3人(有1人正在办理退休手续),在中阳水务公司上班的共14人,未在中阳水务公司上班的10人。

    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原供排水公司转制遗留问题的批复(乐沙府复[2013]57号)文件,同意原供排水公司转制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连续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并向区财政交回已领取的了断补偿费才能享受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待遇。供排水公司转制人员按照老机保标准缴纳养老保险。

    2014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养老保险缴费额大幅提高。考虑到供排水公司转制人员的具体困难,区水务局多次向区政府汇报,请求妥善处理原供排水公司转制人员养老保险问题。2016年1月13日、10月24日,经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原供排水公司人员2002年转制时在编且2013年选择了原机保试点人员可选择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须全额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并按时足额缴纳。原供排水公司转制人员处于就业状态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部分,其余部分由区财政补贴。原转制人员处于自谋职业状态的,用人单位承担的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其余部分由区财政补贴。若选择企业养老保险,则应自行到区社保局办理企业养老保险事宜。

    经过多方努力,原供排水公司转制人员共27人已全部录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其中24人已按照上述缴费办法和区社保局相关规定缴纳了养老保险,剩余3人还未接受专题会议决定。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区水务局咨询。

 

                                     沙湾区水务局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回复时间 201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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