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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希望
信件类型
来信时间 2016-11-24
信件内容 关于谭坝乡沐江村二组沿河几户村民在原来电站搬迁的地盘上又从建房屋,大规模的乱建,现在关系到沙谭路的修建搬迁骗取国家搬迁费用,希望政府部门重视
回复内容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是沙湾区谭坝乡人民政府(0833-3657149),受书记委托,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沫江村二组村民覃学超、李树军、李树刚、袁小平4户于2008年—2009年在沫江堰内侧电站农户拆迁后未利用的土地(当时使用权属于电站)上修建了住房,2010年经国土局、沙湾电站、沫江村村组干部在国有与集体土地边界确认时,已将沫江堰堰里面拆迁后未利用的土地确认为集体土地,以上4户的住房已领到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属于合法建筑;但覃学超和李树军因修建的住房无法发展养殖业,在没有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2015年在住房旁边修建了石棉瓦棚房用于养殖,没有发现有其他违建情况。在区委区政府严查违法建筑会后,谭坝乡政府及时对全乡范围内的违建项目排查核实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11月4日,区国土局局长亲自带领国土、住建、水务、环保等部门对沿河一线100米违法占地进行了排查,并对覃学超和李树军违建的养殖棚房进行了重点核实、登记,待全区情况汇总并制定拆除方案后即组织进行拆除。

 

                                         沙湾区谭坝乡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4日

回复时间 201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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