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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是沙湾区环境保护局(联系电话:0833-3443611),受书记委托,经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事项我局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区环保执法大队副队长庚即组织区环保执法大队监察员于11月9日赶赴现场调查处理。经核查,您所指的沙湾职业中学校办厂实为乐山市开源灯具公司,是沙湾职业中学校办企业,主要经营灯具加工、有氧焊接、喷漆等。乐山市开源灯具公司所经营的喷漆工艺中会烤漆,而该公司在加热的过程中使用烘干房进行加热,加热原料为原煤,在原煤燃烧的过程中会释放黑烟,您反映的情况属实。我局已责令乐山市开源灯具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原煤作燃料,改用清洁能源,并要求乐山市开源灯具公司加强厂区内扬尘治理工作。 关于您反映的河对面的柴火烧鸡,经查,该店位于沙湾区太平镇老码头村6组,目前该店处于正常营业的状态。该柴火烧鸡在营业过程中使用的是生物能源,燃烧后并未排放黑烟,且未发现使用燃煤的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同时要求沙湾区柴火烧鸡加强对燃料的使用管理。 由于您为匿名举报,无法联系到您,因此我局将处理情况张贴在相应社区的公开栏予以公开,以接受群众的监督。 如您还有其它的疑问,您可以直接与我们联系。感谢您对沙湾环保工作的支持与关心。 乐山市沙湾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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